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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研習班自112年秋季藝文研習活動起

課程資訊及報名網站改用「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報名繳費系統

相關資訊請至該網站查詢

https://culture-signup.taichung.gov.tw/CourseListTable?DeptID=6

 

112年春季藝文研習活動相關資訊

一、研習時間

本季課程研習時間為112年2月7日至7月1日,計18週,各課程上課時間詳見課程表及網站課程內容。

   ●本季停課日期:2月18日補班日、3月25日補班日、4月5日清明節、4月11日-4月12日機電維修、6月17日補班日、6月22日端午節停課。

   ●報名並錄取繳費之學員,請依各班上課時間及地點準時出席,不另通知。

   ●遇天然災害如颱風等,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臺中市政府所發布之公告為其停或復課依據,不另通知。停課則課程順延。

   ●若逢本中心重大活動時,得酌情更改上課時間及地點,請密切注意中心網站公告與課堂通知。

二、研習地點
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tel:04-23727311#230

三、研習費用
新臺幣2,800元【豎琴、古琴、長笛、兒童豎琴、兒童小提琴等班別(初階、進階)研習費用新臺幣3,800元,研習費用不含課堂使用之教本、講義、材料費等。

四、報名及繳費方式

(一)網路(抽籤)報名及敬老現場報名-111年12月28日(週三)上午9時至112年1月3日(週二)晚上12時

  1.網路(抽籤)報名:

  • 本次網路報名1人限報名5班,並以電腦隨機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名單。
  • 抽籤結果1月4日中午12時前於本中心網站公告。
  • 錄取後3日內(含錄取當天,1月6日前)請自行列印繳款單於超商atm繳款,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2.敬老報名:

  • 配合本市敬老政策,開放成人研習班每班3個名額,設籍本市65歲以上(民國47年以前出生者) 市民1人限報1班。
  • 請於開館時間由本人持身分證正本,依現場號碼牌之順序至服務台進行課程報名並繳費(現金),各班限額額滿為止。
  • 凡代他人報名、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 12月28日當日視排隊情況發放號碼牌報名。

(二) 剩餘名額網路報名-112年1月12日(週四)上午9時至1月21日(週六)晚上12時

  • 請由「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研習活動」網站進入,點選「課程內容及報名」瀏覽課程內容及報名。
  • 針對名額未滿之班別,一律進行網路報名,並依報名先後順序(以報名網頁顯示時間為準)決定錄取名單。
  • 錄取後3日內(含錄取當日、假日及例假日)請自行列印繳款單於超商或ATM繳款,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系統判斷後,自動釋放名額供其他民眾報名。
  • 不諳電腦作業者,於本中心開放時間內,可由服務臺予以協助。

(三) 現場報名-112年2月7日(週二)上午9時至3月5日(週日)晚上9時

  ●針對名額未滿之班別,一律現場報名,由本中心服務臺依先後順序受理報名及現金繳費。

(四)繳費方式

1.現場報名:請於服務臺現場繳納現金。

2.網路報名:

  • 請於報名錄取後3日內(含報名當天、假日及例假日,例如:7月22日報名錄取者,需於7月24日前繳費),自行至「學員專區」/輸入身份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碼/列印繳費單,至便利商店或以ATM轉帳方式繳款,繳款成功始完成報名手續。
  • 繳費證明及轉帳明細視同收據,請自行妥善保存。
  • 跨行轉帳手續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晚間10點過後,繳費日期即屬翌日。
  •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五) 為提升報名效率,可於線上加入「研習之友」填寫相關資料,縮短報名登錄資料時間。(由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研習活動網站點選「學員專區」/「加入研習之友」

五、退費期程
(一)受理退費期程及退費標準,報名後無法參與當期課程者,請於下列期間至本中心服務臺申請退費:

  ●112年1月13日至2月3日申請退費,酌扣行政費新臺幣200元。

  ●112年2月7日至2月19日申請退費,退還百分之七十研習費用;

  ●112年2月21日至3月5日申請退費,退還百分之五十研習費用。

  ●非退費期間不受理退費申請,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

(二)成人研習申請退費請持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繳費收據正本辦理;兒童研習申請退費請持家長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戶口名簿影本(驗畢歸還)及繳費收據正本辦理。如繳費收據正本遺失或無法提供者,成人研習請自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兒童研習請自備戶口名簿影本,並於遺失收據切結處簽名辦理。

(三)退費申請費用於開課後通知發還,請退費申請人於接獲通知後,持身分證至本中心領回款項。

(四)非於退費期間不受理退費申請,繳費後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

(五)如因報名人數未達該班最低開班人數致無法開課時,所繳研習費用全額無息退費,本中心將於開課前另行通知。

(六)如退費申請為不可抗力或其他之特殊事由,本中心將另訂定專案退費方式,以維護學員權益。

(七)退費之名額,將於退費申請審核後釋出提供報名。

(八)優惠對象退費時間: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錄取者,於112年3月5日前,出具課程有效期間內低收證明文件正本及繳費收據正本,至本中心服務臺填寫申請書,辦理1人1班之研習費用免費優惠(兒童需另附戶口名簿影本)。

(九)優惠課程限本人參與,經查非優惠對象參與課程,一律取消上課資格。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請學員確認手機號碼正確性,避免無法接收課程相關簡訊通知。

(二)為維護學員報名權益,本中心保有課程期間核對本人身分證之權利。並謝絕課程旁聽、試聽等情事。

(三)不受理轉換班別,並禁止以他人名義報名、上課或私下轉班等情事,經查非本人或不符課程規定之資格者,取消當期上課資格。

(四)各班名額有限,額滿為止。報名前請詳閱簡章,瞭解上課時間、教學內容、外課次數及相關限制,審慎選擇參加班別並請勿越級報名。

(五)為維護學員權益及課程品質,請勿攜眷、寵物、危險物品上課。長者、國小及其以下學齡之學員接送,請由家長或監護人等妥為聯繫安排。若有學員出現嚴重干擾與影響上課之行為,經勸未改善者,將取消該學員上課資格。

(六)依課程需要且不影響授課品質之並符合教室容留人數之情形下,授課教師得於開課滿額後,以全額繳費方式酌情招收至多2位學員名額協助教學。

(七)為保障著作權,未非經教師同意不得私自錄音或錄影。個人使用之專用器材、材料等,由學員自備或隨堂另購,研習期間請應善用公物與教具。

(八)研習活動結束後學員可自行登入研習報名網頁,點選列印時數證明書。當季學習時數證明書請於課程結束6周內自行線上列印,逾期恕不補發;公務人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由本中心協助登錄。

(九)學員若有特殊疾病(如氣喘、癲癇、心血管疾病等),請事先告知教師。80歲以上長者或部分需家長陪同之課程,如上課時無法由家長陪同,請務必留下緊急聯絡人電話,並保持電話暢通,以免發生緊急事件時無法聯繫。

(十)因課程需要辦理戶外教學時,授課教師應徵得二分之一(含)以上學員同意始得進行,因個人因素不克參與戶外教學時,恕不另行補課。辦理戶外教學時,請各班自行辦理旅遊平安保險,以確保教學安全。

(十一)本中心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並以本中心網站公告為準。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中心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