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研習班教師、學員配合下列措施: 1.入館請落實量體溫,本中心於中心大門、後門、研習教室皆有提供酒精消毒。 2.美術類、音樂類(長笛除外)、工藝戲曲類及文學類課程請教師、學員全程佩戴口罩;長笛類及舞蹈(運動)類課程,於課程中得暫脫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課程前及結束後仍應佩戴口罩。 3.若研習班有老師、學員確診,請通知中心(04-23727311分機230 服務臺 or 分機 210 蕭小姐),本中心將協助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二、111年秋季藝文研習活動簡章第10頁-謝珀欽老師水墨(五)課程,因圖片方向誤置,應順時針90度旋轉,特此更正。
111年秋季藝文研習活動相關資訊 一、研習時間 本季課程研習時間為111年8月13日至12月24日,計18週,各課程上課時間詳見課程表及網站課程內容。 ●本季停課日期:9月10日中秋節停課;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停課。 ●報名並錄取繳費之學員,請依各班上課時間及地點準時出席,不另通知。 ●遇天然災害如颱風等,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臺中市政府所發布之公告為其停或復課依據,不另通知。停課則課程順延。 ●若逢本中心重大活動時,得酌情更改上課時間及地點,請密切注意中心網站公告與課堂通知。 |
二、研習地點 |
三、研習費用 |
四、報名及繳費方式 (一)網路(抽籤)報名及敬老現場報名-111年7月5日(週二)上午9時至7月11日(週一)晚上12時 1.網路(抽籤)報名:
2.敬老報名:
(二) 剩餘名額網路報名-111年7月22日(週五)上午9時至8月5日(週五)晚上12時
(三) 現場報名-111年8月13日(週六)上午9時至9月11日(週五)晚上9時 ●針對名額未滿之班別,一律現場報名,由本中心服務臺依先後順序受理報名及現金繳費。 (四)繳費方式 1.現場報名:請於服務臺現場繳納現金。 2.網路報名:
(五) 為提升報名效率,可於線上加入「研習之友」填寫相關資料,縮短報名登錄資料時間。(由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研習活動網站點選「學員專區」/「加入研習之友」) |
五、退費期程 ●111年7月26日至8月9日申請退費,酌扣行政費新臺幣200元。 ●111年8月13日至8月26日申請退費,退還百分之七十研習費用; ●111年8月27日至9月11日申請退費,退還百分之五十研習費用。 ●非退費期間不受理退費申請,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 (二)成人研習申請退費請持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繳費收據正本辦理;兒童研習申請退費請持家長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戶口名簿影本(驗畢歸還)及繳費收據正本辦理。如繳費收據正本遺失或無法提供者,成人研習請自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兒童研習請自備戶口名簿影本,並於遺失收據切結處簽名辦理。 (三)退費申請費用於開課後通知發還,請退費申請人於接獲通知後,持身分證至本中心領回款項。 (四)非於退費期間不受理退費申請,繳費後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 (五)如因報名人數未達該班最低開班人數致無法開課時,所繳研習費用全額無息退費,本中心將於開課前另行通知。 (六)如退費申請為不可抗力或其他之特殊事由,本中心將另訂定專案退費方式,以維護學員權益。 (七)退費之名額,將於退費申請審核後釋出提供報名。 (八)優惠對象退費時間: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錄取者,於111年8月26日(週五)前,出具課程有效期間內低收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影本及繳費收據正本,至本中心服務臺填寫申請書,辦理1人1班之研習費用免費優惠(兒童需另附戶口名簿影本)。 (九)優惠課程限本人參與,經查非優惠對象參與課程,一律取消上課資格。 |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學員報名權益,本中心保有課程期間核對本人身分證之權利。並謝絕課程旁聽、試聽等情事。 (二)本中心不受理轉換班別,並禁止以他人名義報名、上課或私下轉班等情事,經查非本人或不符課程規定之資格者,取消當期上課資格。 (三)各班名額有限,額滿為止。報名前請詳閱簡章,瞭解上課時間、教學內容、外課次數及相關限制,審慎選擇參加班別並請勿越級報名。 (四)為維護學員權益及課程品質,請勿攜眷、寵物、危險物品上課。長者、國小及其以下學齡之學員接送,請由家長或監護人等妥為聯繫安排。 (五)若有學員出現嚴重干擾與影響上課之行為,經勸未改善者,本中心為維護其他學員上課權益,將取消該學員上課資格。 (六)依課程需要且不影響授課品質之並符合教室容留人數之情形下,授課教師得於開課滿額後,以全額繳費方式酌情招收至多2位學員名額協助教學。 (七)為保障著作權,未非經教師同意不得私自錄音或錄影。個人使用之專用器材、材料等,由學員自備或隨堂另購,研習期間請應善用公物與教具。 (八)研習活動結束後學員可自行登入研習報名網頁,點選列印時數證明書。當季學習時數證明書請於課程結束6周內自行線上列印,逾期恕不補發;公務人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由本中心協助登錄。 (九)學員若有特殊疾病(如氣喘、癲癇、心血管疾病等),請事先告知教師。80歲以上長者或部分需家長陪同之課程,如上課時無法由家長陪同,請務必留下緊急聯絡人電話,並保持電話暢通,以免發生緊急事件時無法聯繫。 (十)因課程需要辦理戶外教學時,授課教師應徵得二分之一(含)以上學員同意始得進行,因個人因素不克參與戶外教學時,恕不另行補課。辦理戶外教學時,請各班自行辦理旅遊平安保險,以確保教學安全。 (十一)本中心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並以本中心網站公告為準。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中心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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