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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藝術教育,充實休閒生活,傳承優良文化,建立學習社會。 提供民眾學習美術、音樂、舞蹈、戲劇、文學、工藝及其他與藝文有關之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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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習時間: |
99年2月2日至99年6月30日,計20週。 |
二、研習地點: |
․文化中心(台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TEL:04-23727311#230
․兒 童 館(台中市北屯區興安路1段162號)TEL:04-22328546
․文 英 館(台中市北區雙十路1段10之5號)TEL:04-23727311#230 |
| 三、研習費用: |
新台幣2,500元【薩克斯風、豎琴、長笛、兒童長笛、兒童豎琴、兒童小提琴、絃樂合奏
、小小米羅等班別(初級、進階)研習費用:新台幣3,500元】,均不含上課用之書本、講義、材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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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報名日期: |
自98年12月27日上午10時起至99年1月3日晚上12時止,一律以網路報名。名額以電腦隨機抽籤決定(抽籤結果99年1月5日於本局網站公告)。
不諳電腦作業者,本館開放時間,服務台可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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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繳費方式: |
報名錄取後三日內,列印繳費單至便利商店繳款或以ATM轉帳方式繳款(跨行轉帳費用17元由學員自行負擔),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由備取學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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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文化局網址: |
http://www.tccgc.gov.tw |
| (四) | 97年後曾使用網路報名藝文研習者,本局已建置資料庫,99年春季報名時僅需登錄身分證字號即可報名。非前述人員者,可先加入研習之
友填寫相關資料(由文化局首頁點選99年春季藝文研習即可登錄),以縮短報名登錄資料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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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本市之本人持低收入戶證明者,可憑相關證明文件,免研習費用。 上述優惠對象限一人參加一個班級,請於開課起三日內填具申請書,檢附所屬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辦理費用減免事宜。文化中心、文英館研習活動請洽文化中心服務台;兒童館研習活動請洽兒童館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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